仅一篇二作文章无引用拿下EB-1B
EB-1B杰出教授或者杰出研究者的绿卡申请与EB-1A杰出人才申请相比较,个人条件要求
低一些,申请比较容易批准。所以EB-1B多是研究人士绿卡申请的首选途径。但是EB-1B
需要有雇主帮忙申请,有雇主来支持EB-1B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请看我们对这个话题的
专题讨论: http://www.elawtoday.com/firm-activities-details.aspx?id=%2031
所以我们通常建议只要有雇主申请EB-1B,就应该马上行动,千万不要错失良机。工作
情况有时变化很快,雇主组织结构变化,自身工作变化,甚至公司HR或主管换一个人,
答应过的EB-1B申请都有可能变卦。比如,王博士在一所大学就职,学校及系主任同意
他申请EB-1B,正当其准备提交绿卡申请,原系主任离职,新系主任上任后不同意签字
,王博士的EB-1B绿卡申请就不了了之了。绿卡从来偏爱那些有准备,把握时机,而且
愿意尝试的人。又如最近的中国EB-3 案子排期,我们很多客户就把握了这次良机,听
从我们建议,积极配合,早早交上140和485 案子,现在已经拿到绿卡。现在EB-3的排
期又倒回到了2006年。行动晚一步的,现在绿卡又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了。
EB-1B申请绿卡现在不要排期,可以很快拿到绿卡,所以一旦雇主愿意,也不要太因为
自己的资历而犹豫错过机会。杨律师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刚刚帮助一个客户仅以一篇
二作杂志文章漂亮地拿下了一个EB-1B案子,是一个最好的鼓励。
这个客户李先生刚刚生物化学专业博士毕业,他只有一篇二作文章发表在一般杂志上,
而且文章几乎没有任何引用。他先是请杨律师联合律师事务所申请了NIW案子,NIW案子
经过RFE后批准。后来他的雇主公司同意帮他申请EB-1B,他又请杨律师联合律师事务所
帮他准备EB-1B。我们律师挖掘了所有他案子可能有的亮点,用了不少功夫来准备他的
案子的申请信。我们任何一个成功案子的后面都少不了我们律师在申请材料尤其是申请
信上下的功夫。只有有针对性,据理据证而且有充分感染力的申请信可能才能博得移民
官的认可。申请信对于我们律师法律写作(legal writing)是一个不小的检验。常常
大家会讨论DYI和律师代理有什么不同,legal writing这一项可能就是不同中的其中之
一。经过专业法律教育训练加上多年的执业磨炼更加上用心负责可能不是一个外行能做
到的。李先生的EB-1B案子没有经过RFE,交上NSC去后5个月后直接批准。
我们还有许多可以拿出来分享的“弱”案子。这些客户都是那些有准备,把握时机,而
且愿意尝试的人的好例子。例如:环境工程专业的明先生由一个相当于社区大学的一个
大学支持,以3篇文章,17个引用在今年年初EB-1B没有RFE一次通过。又例如金融专业
的方先生由一个大学支持,以4篇文章,5个引用一次性EB-1B通过。又例如尚女士电子
工程专业硕士毕业由公司支持,以2篇文章35次文章引用一次性通过EB-1B。又如教育专
业的高老师以6篇文章,28个引用一次性通过EB-1B。而且这些案子中的大多数都是在
NSC获得批准的。关于我们EB-1B更多的成功案例请看我们相关案例介绍文章:http://www.mitbbs.com/ym_article/yanglaw/15.html 当然我们还有更多的“强”的EB-1B案子。无论是“强”还是“弱”,都应该正确对待,给自己一个机会尽快拿到绿卡。如果你已经得到雇主的支持,那就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好机会,一定要在案子的推荐信和申请信准备材料上下足功夫,把案子准备充分,一举通过。许多雇主都有自己指定的律师, 但是很多雇主的律师对EB-1B的经验不足,材料准备缺乏策略。申请人自己的资格问题是EB-1B通过以否的关键,也是EB-1B案子准备的主要内容。你不妨自己请有经验的律师帮忙准备你自己的材料。每年我们帮助很多教授和研究学者准备他们的申请材料,尽管他们雇主已经安排了律师。宁愿多花一份钱和多费一份心,也不要留下遗憾。
当然如果暂时还拿不到雇主支持申请EB-B的,绿卡申请就不能太寄托于雇主支持或者寄
托于未来,绿卡申请还是要把握我们倡导的两个原则:能早申请不要晚申请;能自己申
请不要等雇主申请。http://www.mitbbs.com/ym_article/yanglaw/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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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意申请EB-1B或者其他类型绿卡,请与杨律师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联系。杨
律师律师实务所都是由非常有经验的律师亲自处理客户的每一个文件,办案质量和效率
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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